按照成都市人事局《关于2008年实施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计划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成人办发[2008]114号),成都市人事局、成都市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“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”工作的通知》(成人办发[2008]111号)和成都市人事局、成都市卫生局《关于实施“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(支医)计划”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2008年我市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、农村特岗教师、支医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: 一、招募名额 招募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100名、特岗教师52名、支医志愿者50名。
二、招募条件及对象 (一)招募条件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爱岗敬业、身体健康; 2、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。 (二)招募对象 1、彭州籍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28周岁及以下(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。持有教师和医师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。 2、对报考特岗教师和支医志愿者的必须是师范类和卫生类专业。 3、报特岗教师的实行先初审后报名。
三、报名时间,地点和要求 (一)报名时间:2008年8月11日—8月15日18时止。 (二)报名地点: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(彭州市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局三楼)。 (三)报名要求: 报名时本人需交验有效身份证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等)原件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报名人员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和《报名表》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 (四)准考证的领取: 8月21日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
四、考试 1、考试为笔试,分值100分。 2、笔试科目: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 3、笔试时间:8月23日 4、笔试地点:彭州职业中学 5、免试:对极重灾区的龙门山镇、白鹿镇、小渔洞镇、通济镇、磁峰镇、新兴镇6个镇报考的2008年5月12日前批准为低保户、残疾户家庭的2008年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,家中因地震失去直系亲属和房屋全部倒塌的,由彭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出具相关手续,实行免笔试,经考核后直接聘用,聘用时间截止到8月15日报名结束时。
五、体检、签订协议。 (一)体检 根据招募名额,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由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按照《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健康状况要求》组织体检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。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。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,可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其结果为最终结果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 (二)签订协议 招募的大学生签订《协议书》。被招募的大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服务的镇(街道)及村(社区)报到,逾期不到者,取消招募资格。
六、管理考核、政策待遇。 (一)档案管理 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管理。 (二)考核管理 试用期为6个月,服务期2年。试用期结束后,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。考核合格者,经审核,颁发统一印制的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》,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。 (三)政策待遇 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,享受《关于进一步完善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成人发[2007]16号)涉及的相关政策。 按照成都市上统一规定,受聘大学生每人每月按1100元发放生活补贴费。 (四)因不可抗力因素需退出服务工作的受聘者,在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,由市人劳局审核并做出决定。
七、纪律和监督 招募工作坚持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,彭州市纪委(监察局)进行监督。 (监督举报电话:028—83875993)。 咨询电话:028-83873221、83886260
彭州市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○○八年八月四日 |